龙岗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社区专职工作者主办类共104人,岗位要求见《深圳市龙岗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在报考公告发布日之前已取得毕业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6.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7.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8.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31日10:00-11月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szkscp.com.cn。
(三)系统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职位要求是否相符,报名系统将对报名人员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并打印报名表。通过审核,但实际个人条件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5日考生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所报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非深户籍人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举例: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法学学位。所报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的,考生若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除具有相应的专业,非深户籍人员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人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街道所有职位。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公告发布日(即:2019年10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能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19年10月30日)。
6.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的,25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的。
7.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主要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精神、社区实务、社会管理服务知识等。
(二)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
(三)笔试地点: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2019年11月21日后,由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五、现场资格初审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设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为Y)。
A类:指笔试成绩排名在所报招考岗位3Y(含本数)之内的考生,此类人员具备面试资格初审资格。
B类:指笔试成绩排名在招考岗位3Y-5Y(含本数)的考生,此类人员具备面试资格初审递补资格。
C类:指笔试成绩5Y以外考生,此类人员不具备面试资格初审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初审,B类考生须在资格初审公告指定的时间到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审查递补资格。
(一)资格初审名单、时间和地点
于2019年11月25日以后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公布。
(二)资格初审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2.报名表及准考证;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政审阶段提供)、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个人信用报告;
6.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党员身份证明资料,即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7.报考岗位中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均进入体检,最终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聘用人员;中共党员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入围面试人员,如未被录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将相关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库,成绩半年内有效。在非集中招考期间,用人单位相对应岗位类别有员额空缺且急需用人时,可按照既往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用人单位研究后,直接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
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用人单位负责。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通过体检的考生全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情况、既往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等,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审查政治表现,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存在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道德品行不佳、涉金融严重失信等情形的,一律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复审。
九、结果公示
拟聘名单由用人单位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由街道或街道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
十一、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分配到所辖社区工作,由社区进行日常管理。用人单位在分配人员时,不得分配聘用人员到其与社区“两委”、社区工作站班子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社区。
(二)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二、薪酬待遇及岗位晋升
(一)工资福利待遇
1. 主办类岗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为11万元起(含个人五险一金等),可按相关规定晋升薪酬档次。
2.每年可免费进行1次健康体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岗位晋升通道
根据龙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岗位工作需要并经过规定程序,可晋升为负责人岗类(社区党委、社区工作站班子成员)。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复印多份备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解释。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911457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9450163 / 28949259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30日